▲百善孝為先,當家中長輩親人過世後,仍舊依照生前的日常敬奉方式,於靈堂上三餐飯菜供於靈位前,請長輩親人食用,這個行為是出於恭敬心、孝心,也是「拜飯」普遍通俗的做法。 圖/楊子佛教禮儀提供
拜飯(現代篇)
不鋪張浪費,懷有恭敬孝心才重要
常見到靈堂上會供飯、菜、碗、筷,禮儀公司或家屬要定時給亡者上香「拜飯」,究竟是怎麼進行呢?
- 尚未入棺時:奉敬早午晚三次飯菜,早晨須準備盥洗用品。
- 封棺大殮後:翌日清晨準備早晚兩次供飯。
- 出殯日:拜飯於出殯日、或滿七、或百日,結束供奉。
- 逝世一年內:農曆初一、十五,每日晨昏,備好飯菜祭拜。
- 合爐後,按照年節祭祀的方式進行。
- 如逢農曆七月就要停止拜飯,至農曆八月才再繼續供孝飯至撤靈日止。
這裡簡單地說明,通常民間殯葬習俗會「做旬」,「旬」,是古代一種時間單位,每十日是「一旬」,三旬就是一個月,每月的前十日稱為上旬,次十日稱為中旬,最後十日則稱下旬。另外,每十年為一個旬年,若是八十歲長者我們通常稱作「八旬」老翁。
法鼓山聖嚴法師開示的〈為甚麼要做佛事〉(今見《佛教入門》)中提到:「《地藏經》中也說,人死之後的四十九天內為亡者誦經助念可以增加亡者轉生善道的善因。因此民間習俗則有在四十九天中每七天為亡者做法事,也就是『做旬』的慣例,其實,十天為一旬而非七天,字義上就不相符了。而由於工商社會的忙碌,所謂七天一次的『做旬』也因為時間的因素,往往變成徒具形式的做完七次的佛事……。」此內容可參見官網:https://www.leniency.com.tw/how-to-help-the-bereaved-to-perform-a-buddhist-funeral
由此可知民間殯葬習俗的「做旬」、做七,與原來「旬」的本義二者不同,自往生日算起,每七天為一個七,喪家在每個七做種種奠拜儀式,稱為「做旬」,頭七、二七、三七、四七、五七、六七、滿七,做到七次為四十九日,就是「做七」。
四十九日期間,喪家於日常三餐或至少早晚兩餐要備辦「孝飯」供在靈前,這個為亡者備食的做法,即是「供飯」,也作「捧飯、奉飯、拜飯」等等。
而以食物祭拜亡者的行為,卻不限止於服喪期中的「做七」,當大體落葬封土或火化圓滿,葬禮結束後也有「百日、對年、三年」,乃至逢年過節,或其他特殊因素要祭祀先祖時。由於「拜飯」一事普遍出現在殯葬過程中,因此才給人一種辦喪事必須有拜飯儀式的刻板觀念。
百善孝為先,中華文化是非常地重視孝道精神,日常生活在餐桌禮儀,都會請長輩起筷、夾取菜餚先食,隨後晚輩方可開動食用。因此當家中長輩親人過世後,仍舊會如平日,依照生前的敬奉方式,於靈堂上三餐飯菜供於靈位前,請長輩親人食用,這個行為是出於恭敬心、孝心,也是「拜飯」普遍通俗的做法。
現代社會繁忙緊湊的步調,使多數人選擇在殯儀館治辦後事,即使是在自宅辦理,多數家屬也難以每日料理三餐準備「孝飯」,通常委由承辦葬儀的業者來處理拜飯事宜,因此大多購買現成飯菜,與子孫親備「孝飯」的意義性差距甚大。
還有,若在殯儀館或路邊搭棚,於開放空間拜過的食物,因整體環境衛生、空氣煙塵、天候溫度等等複雜因素,新鮮飯菜容易變質,即便沒壞,多數人通常因主觀感受等考量而不願食用,最後淪為直接被丟棄的廚餘,造成食物的浪費。台北二殯曾經統計,每年光是水果就有2600台斤被丟棄。
傳統中華文化雖然非常強調孝道,但若不能明白根本,喪事往往只流於儀式與場面化了。臺灣許多殯葬禮俗,也須適合現代社會及家庭型態,因此不須執著一定要「拜飯」才行,可依現實情況作出適當圓滿的調整。
以上資料出自:
楊子佛教禮儀官網:https://www.leniency.com.tw/funeral-knowledge-18
https://www.leniency.com.tw/video-about-funeral-customs=preparing-three-square-meals-daily-as-worship-offerings-is-unnecessary
《慎終追遠──台灣喪葬禮俗源由》魏英滿 陳瑞隆 編 世峰出版社
楊子佛教禮儀台北服務處/整理撰文‧112/1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