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北領地議會曾於1996年,通過全球第一個安樂死法「末期病患權利法案」(the Right of the Terminally Ill Act, 簡稱ROTI),此後4人依據該法,通過電腦控制的注射方式結束了自己的生命,但聯邦政府又在1997年推翻了該法。
由於遭到民眾、醫療界、政府官員以及安寧療護團體的大力反對,澳洲於1997年3月,遭國會裁定違憲,推翻此條安樂死法案。到目前為止,「安樂死」在澳洲是不合法的。
澳洲墨爾本大學的安寧療護中心 (University of Melbourne Centre for Palliative)經過多個研究,証實並瞭解到:病人之所以要求安樂死,是因為太痛苦,若能緩解他們的痛苦,病人就會改變安樂死的決定。因此,若病人能透過安寧療護,得到良好醫療照顧,緩解身心痛苦情形,則會珍惜生命的每一天,直到死亡自然來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