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各縣市 火化場 合法禮儀社 合法墓園寶塔 合法生前契約
粉絲團
銀髮生死教育
兒童死亡教育
生死教育
那要怎麼辦
喪葬禮俗
寵物天堂
性別平等
殯葬自主
多元尊重
臨終處理
身後事
遺囑/繼承
預約葬禮
臨終關懷
生前契約
喪禮流程
悲傷輔導
慎終追遠
名人說生死
生死文選
好書共享
生死教育短片
電影分享
殯葬文書
喪葬費用
禮儀用品
消費權益
墓園/寶塔
殯葬革新
死亡藝術
環保自然葬
產業動態
禮儀公司
殯儀館
禮儀師
喪禮證照考試
專訪演講
殯葬新聞
殯葬論壇
殯葬政策

「安樂死」(Euthanasia)指的是:因病人罹患無可治癒的疾病,而遭受痛苦時,藉由注射致命性藥物,或停止不必要的醫療等方式,來結束病人生命的一種醫療和生命處置。 

生老病死是人之常情,但是,當罹患連醫生都束手的惡疾時,是否仍應遵循生命權的傳統見解,眼睜睜看著病人受病痛折磨而死? 

現代人對於死亡的看法有異於以往,歐洲某些國家認為,基於人的尊嚴和人道考量,病人應該有一種「死亡權」,即在有條件的情況下,我們能主張和平的終止自己的生命。 

20世紀30年代,德國提出了所謂的「沒有生命尊嚴的生命」(ein unlebenswuerdiges Leben)的概念,認為植物人及癌症末期病人,應該可以要求結束自己的生命,以維護生命最後的尊嚴。 

全世界第一個立法准許安樂死的國家是荷蘭。荷蘭的國會眾議院於2000年11月28日通過安樂死以及醫師助死法案,並在2001年4月10日通過參議院,讓安樂死合法化。接著,包括比利時、盧森堡、瑞士和美國的奧勒岡州、華盛頓州和蒙大拿州等地也陸續跟進,立法准許安樂死。德國則禁止主動安樂死,允許被動安樂死。 

安樂死的種類可分為:一、主動安樂死:按病人要求,主動為病人結束生命(例如透過注射方式)。二、被動安樂死:按病人意願停止療程(例如除去病人的維生系統或讓病人停止服藥),使其自然死亡。 

安樂死的執行,以荷蘭為例,要執行安樂死,須出自病人意願,且有醫生證明病人正處於「不能減輕」和「不能忍受」的痛苦中,醫生和病人之間也得先達成共識,確認安樂死已經是他們的唯一選擇。重症病人可以口頭形式或者書面形式要求被動安樂死。當病人因病重無法表達意願時,其親屬可以代替他做出決定。




瑞士安樂死
丹麥安樂死
荷蘭安樂死
比利時安樂死
盧森堡安樂死
美國安樂死
德國安樂死
大陸安樂死
澳洲安樂死
印度安樂死
英國安樂死
台灣安樂死
加拿大安樂死
法國安樂死
國內外安樂死最新資訊
 
用LINE傳送






















◆首例3D複製死者手指紋解鎖手機
◆美國太空葬實錄
◆一個婚禮一個葬禮同場辦彌撒


COPYRIGHT 2009‧本站所有圖文皆受著作權法所保護‧轉載請註明出處
E-MAIL:service@sycy.com.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