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利時在2002年9月23日開始,合法實施安樂死制度。是繼荷蘭實施安樂死後,全世界第二個實施安樂死的國家。
因比利時在法語系國家所處的地位特殊,數百年來,比利時人能夠利用地處西歐地利之便,周旋在各強權之間,且人民觀念自由與前進,許多新制度與新思潮,多在比利時立足,而後逐步漫延到自成一格局的法語文化圈及國家之中。因此,比利時實施安樂死,獲得國際媒體的普遍重視,其產生的影響也較荷蘭來得大。
比利時自2002年至今10年,安樂死合法實施的案件,逐年增加,2012年申請並實施的安樂死案例為1432例。10年來增幅達4,620%。
根據統計,過去兩年比利時的安樂死病例有75%是為癌症 (包括所有惡性腫瘤),7%是漸進式的神經肌肉疾病 (如多發性硬化症、 肌萎縮側索硬化、 帕金森病等),另18%則為其他病情。而69%的安樂死患者年齡為40-79 歲,和27%則為79歲以上患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