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業者不怕開放「殯儀館」與「火化場」 擔心不公平競爭
在「海峽兩岸服務貿易協議」中,臺灣對大陸開放的殯葬服務業項目為「殯儀館」與「火化場」,允許大陸服務提供者在臺灣以獨資及合資形式設立。而「禮儀服務」和「墓園納骨塔設施」等部分,因為影響國內業者較大,並沒有對大陸開放。
內政部評估:對臺灣業者影響不大
據內政部表示,這兩項目開放「經評估對臺灣業者影響不大」。內政部民政司副司長黃正雄說,內政部去年委託學者專家進行研究,也曾邀殯葬業者座談,經評估因臺灣火化場及殯儀館等殯葬設施設置及土地資金取得不易、門檻較高,開放大陸服務提供者在台灣以獨資及合資形式設立殯儀館及火化場,對台灣業者影響不大,多數業者採開放態度。
依據內政部的看法,「殯儀館」與「火化場」是高鄰避的殯葬設施,各地方雖然都有迫切需求,但在「當地民眾同意」這一關總是過不了。新北市「三峽殯葬園區」、屏東縣「高屏溪舊鐵橋殯葬園區」的興建及花蓮市殯儀館的遷建,地方政府總迫於民意,不敢冒然通過強行興建。而大陸資金或業者要進駐臺灣,一樣要通過地方民眾同意,難度相當高。
臺灣業者:難取得地方民眾同意
臺灣許多業者也認為「民意可恃」,臺灣業者多年努力,想要取得突破都沒有機會,大陸雖有資金,但在找不到地方可以興建情形下,也只能興嘆。所以他們不擔心「殯儀館」與「火化場」的開放會對國內業者產生衝擊。
不過,臺灣對「殯儀館」與「火化場」需求性強,有識者都知道興建「殯儀館」與「火化場」較公墓或納骨塔報投資酬率更大,獲利時間更長。因此有部分業者擔心政府立場標準不一,用不平等條件對待臺灣業者,而給大陸業者方便,彼此立足點不同,讓臺灣業者吃悶虧。例如在地目變更、環境評估等重要關鍵給予方便。尤其是面對地方可能的抗爭,政府立場與公權力是否介入,都會影響結果。
高利潤誘惑,擔心不公平競爭
雖然內政部不斷提出保證,任何殯葬設施案件的申請審查,都會依據《殯葬管理條例》等相關法規辦理,沒有特例。內政部也強調,無論臺灣或大陸要投資興建殯儀館或火化場,他們都樂觀其成,大家競爭條件沒有不同。但是臺灣業者指出,若在政治力的介入下,許多事情都會變調,如「美麗灣」等類似案例始終層出不窮,這也是他們最擔憂的地方!